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推优”工作,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团章规定的基层团组织的任务之一,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是激发广大团员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力措施。开展“推优”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基层团组织为基础,使“推优”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二、推荐原则
(一)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法。
(二)坚持走民主渠道,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推荐。
(三)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基层团组织为基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计划地进行。
三、推荐条件
(一)思想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活动,认真学习党团基本知识;积极参加党校学习,成绩合格,有党课结业证书。
(二)学习要求
(1)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上一学年的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2.0,无挂科、违纪现象。
(2)模范遵守团的章程和团内纪律,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生活要求
(1)乐于助人,善于沟通,密切联系群众,做同学的贴心人,能积极主动地关心他人,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2)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四、名额分配
活动对象:中西医结合学院12级-14级在校学生
根据校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南中医药大学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6年上半年团内推优的名额安排如下:12级每班3人,13级每班5人,14级每班5人,校团委1人,院分团委1人.
五、推荐程序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团组织推荐,党支部研究,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一)班级评定
班级根据所属支部给定的名额,通过演讲、票选等方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团内推优,选出推荐对象。投票选举过程如下:
(1)团支部确定召开推优大会的时间和地点,上报中西医结合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组织部,由组织部安排指定的团组织推优监督人;
(2)团支部召开班团会,超过班级团员总数的2/3方可召开本次班团会,指定的团组织推优监督人必须到场;
(3)候选人进行3分钟演讲,进行自我介绍,向团员大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4)进行无记名投票,并当场唱票;
(5)填写团组织推优选举表,团支书和指定的团组织推优监督人签名确认(候选人的票数必须过班级有效票的一半,才能当选)。
(二)校、院团委评定
由校、院团委进行团内推优,选出推荐对象。
(三)团支部评议
召开团支部大会,支部书记介绍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推荐对象向支部大会作简要思想汇报;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四)考察推荐
学院分团委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推荐名单,并分别对其写出推荐意见报上级团组织。
(五)审核推荐
团组织经研究审核后,将推荐名单报到发展对象所在党组织。
六、工作要求
(一)“推优”工作要在学院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党总支的支持和帮助,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这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各级团组织要把“推优”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上,结合本班级实际情况,建立起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机制,并结合党员活动搞好业余党、团校教育,指导、督促、各项活动得到落实,真正培养一支思想过硬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各团支部要围绕“推优”工作举办适合本支部特点的团日活动,使广大团员在现实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创造条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四)各班团内推优的人选定下来之后,请各班团支书将最终名单汇总到附件二,填写好附件一,将两张表的电子稿于2016年5月3日之前发到组织部邮箱:zhongxizuzhibu@qq.com,纸质稿当天中午12点半交到中西活动室。
联系人: 组织部彭丽琪 13217311256
组织部戴泽林 15616139427
中西医结合学院学生管理科
中西医结合学院分团委
2016年4月21日
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x 已下载次
中西医结合学院2016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名单.docx 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