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经研究,天心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择优录取原则;
(三)德才兼备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三、报考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合格,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二)具备岗位要求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日期,即2021年3月5日(含)。(35周岁以下指1986年3月5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3月5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6年3月5日(含)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的报考信息。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5日9:00至3月18日17:00。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点击“长沙市天心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专栏”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4.报考人员必须上传以下资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白底背景,jpg格式,50kb以下);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
④岗位明确需要提供的职称或资质证书照片;
⑤《长沙市天心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
⑥《长沙市天心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见附件2)。
温馨提示: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二)资格初审
1.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及报考人员上传资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且上传图片清晰的资格初审“通过”;
2.上传资料不全,资格初审为“退回”处理。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继续补充提交资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被退回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仍可继续补充提交资料,补充提交资料后如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提交补充资料的,则资格初审为“不通过”;
3.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资格初审将予以“不通过”处理;
温馨提示:请各位考生登陆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中实时关注资格初审情况。
(三)打印准考证
1.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可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打印时间: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公告。
(四)笔试
1.采用百分制计分。
2.笔试为闭卷考试,医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卫生相关法律知识;医技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影像相关专业知识及卫生相关法律知识。
3.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招聘方不举办培训班。
4.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具体以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为准。
5.开考要求:各岗位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3:1时正常开考;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时,由招聘单位按比例缩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6.特别提示
(1)考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2)考试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应试人员需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规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3)手写签名的《长沙市天心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见附件2)。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必须向工作人员出具湖南省居民健康码(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见附件3)、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场。
7.考生通过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出现最后多名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通过“天心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告。
3.资格复审于线下进行,时间地点见《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
4.资格复审如出现以下情况的,则复审不合格:
(1)发现有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复审不合格。
(2)入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人员自动放弃时,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6.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通过“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公告。
8.特别提示
(1)医师岗位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或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技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或放射医学技术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通过“天心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
3.面试之前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环节结束后通过“天心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七)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的,由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按照新进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并进行核酸检测及其他检测,费用自理。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资格情形的,则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人员名单、递补人员名单、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将通过“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九)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函询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对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进行考察;
3.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并经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或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并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请及时关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
(十一)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2.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聘用人员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天心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并依法购买五险一金。
五、其他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
2.监督电话:0731-85899208
3.咨询电话:0731-851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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