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 2024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简章》等文件精神,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提高 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公平性,我校 2024 年博士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基本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的总原则是“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平、 公开、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一方面要突出质量 意识,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型 人才的选拔力度,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的优秀创新 人才。
二、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组的复试 和拟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组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3、保障组:负责复试前准备和复试过程中的联络、协调等。
4、督查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 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复试对象
1、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划定的各学科组分数线要求的考生。 各学科组的复试具体名单见附件 1。
四、分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
分专业计划 |
定向比例 |
学科组总计划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3 |
≦ 1 |
24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21 |
≦4 |
五、分数线要求
根据 2024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统计结果和我校各学科组 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原则上按照不高于 1:2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我校进入复试的考生基本 分数线要求:
1、公共课基本分数线要求:英语≥50 分,中医基础理论≥52分 或病理生理学≥50 分。
2、报考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专业课≥55 分,总分≥160 分; 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专业课≥40 分,总分≥ 160 分;报考中 西医结合临床( 口腔)专业:专业课≥60 分,总分≥ 175 分。
3、优秀人才攻博和奖励计划参照《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4 年博士 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为 5 月 10 日(周五)上午 8:30
2、复试地点为含浦校区三号教学楼二楼3212(考场)、3213(候考场)
七、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 5 月 10 日上午 8 点至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 第 3 教学楼 3213 教室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 章)。
4.往届考生提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 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中国高等教育 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教 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
5.《湖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 现材料)》(附件 5),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 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无学习或工作单 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6.中西医结合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4 年 博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完善基本信息,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个 人承诺部分手写签名。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八、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1、复试形式
综合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或实验与临床操作等结合进行。
2、复试内容
(1)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 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包括 查看考生的有关资料及其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也包括复试时与考生
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以及考生的综合表达能力、身心健 康状况、言谈举止、仪态仪表、心理素质、人文素质等。
(2)外语听、说能力的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说能力 和利用英语获取信息知识的能力,包括英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总 分 30 分。
(3)业务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 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 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可进行包括专业 理论、实验操作、专业英语、科研能力以及与本学科有关的一些内容 的考核;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 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业务素质和能力考核必须有文字记录和 复试小组成员评分表,当场考核、当场评分。满分为 70 分。
(4)记分方式。复试成绩由专业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 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复试的成绩。各复试小组秘书当场如实记 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低于 60 分(总分 100 分)不合格 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详见《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十、调剂工作
详见《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十一、初、复试成绩权重及录取规则
1、复试内容中外语成绩(听力、 口语,总分 30)和综合面试成 绩(总分 70)满分共 100 分,占最终成绩 40%,最终成绩(百分制)
按以下公式计算:
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3 ×60%+复试成绩 ×40%
2、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最终成绩高低分别进行排名择优录取。同 等条件下,直接参加抗疫并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录取。
3、严格控制定向生的录取比例,每位导师所带定向生不得超过
1 人(奖励计划除外),定向生的比例不超过本学科计划的 20%。
4、如有排名靠前者放弃拟录取资格时,按照其所在学科复试总 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录取,脱产学习者优先。
5、首次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和人事档案不在我校的导师,限定录 取 1 名博士生,且外校博导作为第一导师的,均配 1 名本校博导作为 第二导师进行联合培养。
十二、录取类别及收费办法
详见《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十三、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详见《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