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本科生论文版面费报销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8:53   点击数:

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

本科生论文版面费报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中西医结合学院学生培养质量,充分调动中西医结合学院学生科研的积极性,提高我院学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设立的经费,适用于鼓励我院在读本科学生发表与本专业相关论文的版面费的报销。

第三条  奖金来源:列入学院财务年度预算开支。

第二章 报销比例

第四条 作为第一作者,以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在《SCIENCE》《NATURE》《CELL》《CA-cancerJClin》《NEJM》《TheLancet》《JAMA》等特级期刊或者子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国内CSCD期刊及扩展版发表的研究论文可以申请版面费全额报销。

第五条  作为第一作者,以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在中国科学技术研究所(Istic)收录的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每年度可以申请报销一篇论文版面费。

第三章 申请报销时间及程序

第六条  申报时间:所有符合申报条件与范围的项目每年申报一次。定于每年五月份对上一年度开展申报评定工作。所有文章以见刊当年为准。

第七条  根据报销范围,由申报人填写《中西医结合学院论文版面费报销申请表》,并提交见刊后论文转账凭证材料复印件、版面费发票原件。经学院核实后,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对拟申报人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学生科提出,公示通过后不再复议。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在读期间不得参与中西医结合学院论文版面费报销申请评定: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解除处分者除外);

(三)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四)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五)学校认定的其他学术失范行为;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8年及以后年度发表的论文。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中西医结合学院负责解释。

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