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与管理

关于督促2016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博、硕士研究生做好论文发表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年06月23日 15:30   点击数:

研函〔2015〕26号

关于督促2016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博、硕士研究生做好论文发表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申请答辩的博硕士研究生必须发表相应数量与要求的论文,为保证2016届博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

(一)论文数量要求:

①在SCI、EI、ISTP或同级别英文期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研究相关论文1篇;

②在CSCD期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研究相关论文1篇,并且在其他合法期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研究相关1篇;

③在中国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研究相关论文2篇。

注:以上三点符合其中一点即可。若文章为综述则必须发表CSCD期刊及以上,且数量最多1篇。

(二)影响因子要求

英文期刊不做影响因子要求;中文期刊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必须≥1.0。

(三)署名要求

①发表论文必须以湖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②研究生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二、硕士研究生

(一)论文数量要求:

①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研究相关论文1篇;

②在大医论坛论文集中收录论文1篇;

③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发表综述累计2篇;

注:以上三点符合其中一点即可。

(二)署名要求

①发表论文必须以湖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②研究生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三、 中文期刊影响因子查询以CNKI中国知网公布的复合影响因子为准。

四、博硕士研究生所发表论文中,SCI、EI、SSCI、Medline期刊论文可用录用通知,其他期刊论文必须以见刊为准。

五、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必须提交上述材料,审核未达条件者不接受答辩申请。

六、请各二级培养单位通知导师,督促2016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尽快做好论文发表的相关工作。

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5 年11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