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西医结合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18年03月28日 14:13   点击数:

为保证中西医结合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中西医结合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西医结合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业复试小组。

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统一复试标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二、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329

(星期四)

下午14:0016:30

凭复试通知书到中西医结合学院科教科报到

三号教学楼1210办公室

             

330

(星期五)

上午9:0011:00

专业考试(闭卷)

三号教学楼1206会议室

中午12:3013:30

专家组复试(含外语听力、口语)

三号教学楼3108教室

三、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课考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1、外语复试

分听力与口语测试。听力与口语测试在面试时进行,听力、口语各50分,总分100分。

2、专业课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按照学科专业进行命题,主要考核学生对该学科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学科前沿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涉及考试科目有:中西医结合内、外、妇、儿科学。

3、综合素质能力考察面试

采用面试方法进行考察,满分为100分。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能力考察面试满分为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体检

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核定后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原则:根据各二级学科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组成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笔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10%+外语成绩×5%。

五、投诉举报

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88458079;或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室网页,点击首页上举报栏进入在线举报(http://jjjc.hnctcm.edu.cn/list.php?cid=17)。

中西医结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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